專業顧問 – BUD專項基金



發展品牌
註冊品牌商標、設計品牌形象、優化公司網站等

升級轉型
生產自動化、引進新技術、產品創新等

拓展營銷
參加展覽會、宣傳推廣活動等、建立銷售渠道等
BUD專項基金
Dedicated Fund on Branding, Upgrading and Domestic Sales(BUD Fund)
為協助香港企業把握國家「十二. 五」規劃的機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2012年6月推出「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簡稱「BUD 專項基金」),協助企業透過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開拓及發展內地市場業務。
政府於2018年8月將「BUD 專項基金」的資助地域範圍擴大至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市場,其後於2020年1月進一步將基金的資助地域範圍擴大至涵蓋其他與香港簽署自由貿易協定(「自貿協定」)的經濟體,以協助企業把握經濟機遇。
於2021年7月起分階段推出優化措施,包括擴大資助地域範圍至涵蓋所有與香港簽署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投資協定」)的經濟體。
為加強支援企業提升其競爭力及發展多樣化市場,由2022年11月起,每間企業於「BUD專項基金」下的累計資助上限已提升至七百萬元,而每間企業可獲資助的核准項目上限亦已提升至七十個。
所有按照《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記,並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非上市企業,均符合資格申請資助。不論是從事製造或服務行業,或是否已在內地、自貿協定或投資協定經濟體有業務運作,均符合資格申請資助。
資助按對等原則提供,即政府最多資助個別項目總核准開支的50%,而企業須以現金形式承擔不少於該項目總核准開支的50%。在基金的申請期內,每家企業的合共最多可獲資助核准項目及最高累計積資助上限分別為七十個核准項目及港幣七百萬元正。
任何有助個別香港企業透過發展品牌、升級轉型或拓展內地、自貿協定或投資協定之項目均可申請資助。
最多24個月 ( 如推行時間為18個月以上至24個月的項目,企業需提交涵蓋項目推行首12個月的進度報告及年度經審計帳目。)
- BUD Fund 網上電子申請表格
- 商業登記證副本
- 公司註冊處周年申報表 (表格 AR1) 副本
- 業務證明文件副本,如商業合約、辦公室租約、賬單、強積金供款記錄等
- 上年度營業總額證明文件副本 (本年度成立的企業除外)
- (如有) 與執行項目的當地企業之投資關係證明文件副本,如雙方簽署的合約
- 介紹申請企業的宣傳單張或印刷品
申請企業可選擇以方式[1]申領首期撥款或方式[2]不申領首期撥款提交項目申請。資助發放及財務管理安排及要求,包括擔保安排,詳情請參考「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計劃」申請指引第5段。

BUD專項基金 - 內地計劃
本計劃旨在資助個別非上市香港企業推行有關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的項目,從而提升他們在內地的競爭力,促進他們在內地的業務發展。

BUD專項基金 -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計劃
本計劃旨在資助個別非上市香港企業推行有關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營銷的項目,從而提升他們在自貿協定及/或投資協定市場的競爭力,促進他們這些市場的業務發展
BUD專項基金 - 申請程序
整個申請過程當中,我們提供一對一解答,如收到任何科技方案或技術上支援可向我地查詢。
第一、準備申請文件,團隊會核實所有申請BUD專項基金所需文件,包括公司營運文件、包括公司之背景、僱員之工作經驗及有關之項目資料等等,避免任何延誤申請進度的錯漏。
第二、待署方評審申請BUD專項基金資格及項目合理性,團隊會提供建議諮詢包括系統技術上的問題。
第三、申請審核BUD專項基金通過評核,署方會以書面通知評審結果,並簽署資助協議書。
第四、通過的BUD專項基金我們的專業團隊會協助跟進落實完成。
第五、在項目落實完成後,需向署方提交涵蓋項目推行首12個月的進度報告及年度經審計帳目,團隊會幫忙檢查文件是否正確,減少延誤審批進度
第六、若項目報告獲署方接納,申請者將會成功獲發核准資助款項,完成整個申請BUD專項基金報告計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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